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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法务部长官评Coupang事态 "ISDS程序中政府监管权亦应受到尊重"

新闻发布 [2026-06-02 10:48]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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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长官郑成浩/法务部提供

"将3370万名国民个人信息暴露在外的Coupang,其管理失职与不负责任的态度,正是此次事态的本质所在。"


法务部长官郑成浩于今年1月23日通过社交媒体,对Coupang在"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中的应对方式进行了严厉批评。郑长官就持有Coupang股份的美国投资公司向韩国政府提交国际投资争端(ISDS)仲裁意向书一事,斥责其"提交了包含无根据主张的ISDS仲裁意向书,并请求美国政府介入"。


时隔约四个月,法务部正联合相关部委及政府代理律所,构建应对体系,备战ISDS仲裁之争。与此同时,郑长官还在研究集团诉讼法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今日亚洲》就Coupang ISDS应对策略及法务部推进民生·安全法案的构想,对郑长官进行了专访。法务部表示,正推进独立没收制度、亲日财产国家归属制度整备以及民法修订等工作。


问:Coupang个人信息泄露事态已演变为美国投资公司提交ISDS仲裁意向书、美国政界发出质疑之势。请问您如何看待目前的局面?


答:政府正在认真审查以美国投资公司为申请人的ISDS仲裁意向书及其相关主张,基本立场是"政府正当且合法行使监管权力,应当受到尊重"。政府以法务部为核心,在"国际投资争端应对团"体系下,与相关部委及政府代理律所协作,对ISDS案件进行系统、专业的应对。尤其是此类与国家利益直接相关的ISDS案件,规模与复杂程度与日俱增,法务部正致力于建立更加系统、可持续且稳定的ISDS应对体系。近期由共同民主党议员朴均泽代表发起的《国际投资争端预防与应对法律案》,将现行依据总统令运行的国际投资争端预防与应对体系上升为法律层面,若获通过,预计将强化政府应对日趋复杂的ISDS案件的预防与应对能力。


问:近期个人信息泄露事故接连发生,集团诉讼法的立法必要性再度凸显。尤其是围绕溯及既往适用问题,各方意见不一,请问在受害者救济与法律稳定性之间如何寻求平衡为宜?


答:现行法律框架下,小额多数受害者只能各自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难以充分保全所有受害者的损失,因此我认同有必要通过制度改善,使受害者损失得到切实救济的意见。另一方面,我也了解经济界等对允许就过去案件提起集团诉讼可能造成较大负担的顾虑。法务部向国会提出了修正案,建议允许就过去案件提起集团诉讼,同时为兼顾法律秩序的稳定性,将集团诉讼法适用的过去案件范围限定在"损害发生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情形"。今后也将积极支持国会就实质性损害救济与法律秩序稳定性相协调的相关议题展开讨论。


问:集团诉讼法的溯及立法在受害救济层面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有观点认为,这会加大企业的法律风险与不确定性,进而损害企业价值,可能有违法律稳定性与信赖保护原则,请问您的立场如何?


答:集团诉讼法并非创设新的实体权利,而是规范程序的法律,旨在高效实现受害者已然存在的权利。对于已过时效的事项,即便集团诉讼法获得引入,也不会成为新的权利救济对象。此外,难以认为通过集团诉讼法所欲实现的受害者诉权这一公共利益,小于企业等的程序性信赖利益。我认为,若集团诉讼制度的引入促使企业为抑制违法行为、事先规避重大风险而积极努力,将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


问:有意见认为,要使集团诉讼制度切实有效运作,需要扩大和改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法务部对此持何立场?


答:我认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分散规定于部分单行法中、各法适用要件与上限存在差异,且往往在事件发生后才修订单行法等问题,确有必要对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进行部分改善的意见。为抑制违法行为、强化受害者保护,法务部将广泛征集经济界、学界等各界意见,研究现行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问题所在,并研讨是否予以改善。


问:目前正推进引入独立没收制度,以强化对全斗焕、卢泰愚前总统秘密资金的追缴及犯罪组织犯罪收益的没收。然而,有观点认为,在法院未作出有罪确定判决的情况下没收·追缴财产,可能违反宪法上的无罪推定原则或财产权保护原则,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答:独立没收制度是彻底追缴犯罪收益、剥夺犯罪所得利益、从根本上切断犯罪经济驱动力的制度,已有多国付诸实施。目前国会讨论的独立没收制度法案规定,由检察官申请独立没收,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是否独立没收的决定,同时设有对法院决定的不服程序。我认为,难以认定其违反宪法上的无罪推定原则或财产权保护原则。


问:《亲日财产归属法》制定案已经朝野合意通过国会。在法案即将公布之际,请您对该法案作出评价。


答:《亲日财产归属法》是依据我国宪法所体现的三一运动精神,宣示国家彻底完成清算亲日问题意志的法律,我理解正因各方均认同这一宗旨,法案才得以朝野合意通过。本次制定案除重新设置委员会外,还明确了亲日财产被出售时追缴处置对价的依据,并新设举报亲日财产的奖励金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追缴体系。期待这部法律能为独立有功者及其遗属的生活稳定、独立运动纪念事业等提供资金保障,使追缴亲日反民族行为者不当积累财产、重塑历史正义的工作再度全面推进。


问:法务部推进的民法修订被评价为缩小现实与法律之间落差的重要举措。请问有哪些值得国民关注的主要修订内容?您认为哪些内容必须在国会获得通过?


答:2025年12月提交国会的民法修订案,主要包括引入根据经济状况调整法定利率的浮动法定利率制,以及承认因"煤气灯操控(gaslighting)"等不当干预所作意思表示可予撤销等内容。这些内容是反映时代变化、推进合同法现代化所必不可少的。此外,法务部还在研究通过后续民法修订改变动物法律地位的问题,将通过凝聚国民共识,推进"动物非物化"民法修订,严肃应对动物虐待行为,提升社会对动物权利的认识。


问:目前正推进制定排除国家暴力犯罪追诉时效与消灭时效的特别法。然而,有观点指出,若将其适用于过去案件,可能与禁止溯及立法原则相抵触,请问您对此持何立场?


答:我积极认同对国家机关实施的反人类国家暴力犯罪排除时效、追责到底的立法宗旨。判例及学界的立场是,对于犯罪已终了但追诉时效尚未完成的案件,可排除时效予以追究。法务部将积极支持国会立法与其他类似制度保持平衡,顺利推进至最终完成。


丁旼勋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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