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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每年在10月第二个星期日迎来残疾人日,并通过发放一次性补助金等方式实施残疾人福利政策,但调查发现,残疾人在就业、收入等方面实现经济自立的条件依然严峻。
尽管政府正在推进现金补助、扩建康复设施及就业扶持等措施,但随着该国进入残疾人总数达75万人的时代,如何改善就业、出行权利以及各地区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哈萨克斯坦国家通讯社卡津信息社报道,各地地方政府于11日残疾人日当天,向当地残疾人发放一次性社会补助金。
不过,由于补助金额和发放对象由地方议会决定,各地政策存在差异。首都阿斯塔纳根据残疾等级发放补助金:一级残疾人可领取86500坚戈(约合26万元韩币),二级残疾人及18岁以下残疾人可领取43250坚戈(约合13万元韩币),三级残疾人可领取21625坚戈(约合6万元韩币)。
在阿克莫拉州,无论残疾等级如何,残疾人及残疾儿童均可领取12975坚戈(约合4万元韩币)。截至上月25日,当地已将3.257亿坚戈(约合9.6亿元韩币)的地方财政资金分配给25103名补助对象。
阿拉木图市、阿拉木图州等部分地区没有专门为残疾人日设立一次性补助金,而是在共和国日等其他纪念日向残疾人发放补助。
今年,哈萨克斯坦登记在册的残疾人超过76.06万人,其中成年人约63.75万人,未成年人约12.4万人。在全体残疾人中,处于劳动年龄的人口为53.47万人。
尽管政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但在支撑残疾人实现经济自立方面,就业率和实际收入水平仍未达到预期。
根据哈萨克斯坦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截至去年,在37.57万名劳动年龄残疾人中,就业人数为11.09万人,就业率约为30%。
已就业残疾人的实际工资水平也低于全国整体水平。去年,残疾人就业人数约为11.9万人,其月平均工资为266991坚戈(约合79万元韩币)。
同年,哈萨克斯坦全国工资中位数为317512坚戈(约合94万元韩币),平均工资为443315坚戈(约合131万元韩币)。残疾人就业者的平均工资约为全国工资中位数的84%,仅相当于全国平均工资的60%左右。
为扩大残疾人就业,哈萨克斯坦政府实行企业残疾人就业配额制度。原则上,员工人数达到50人及以上的企业,须安排残疾人就业,所占比例为员工总数的2%至4%。
金民奎 阿斯塔纳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