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闻速递

首页 > 韩闻速递

“国会作伪证”前国情院长赵太庸二审获刑2年6个月

新闻发布 [2026-08-19 13:47]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放大 缩小 打印 weibo
涉嫌违反《国家情报院法》、渎职、作伪证等罪名的前国家情报院院长赵太庸,于去年11月11日前往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接受逮捕前嫌疑人审查(拘捕令实质审查)/韩联社

12·3紧急戒严后,因涉嫌在国会等场合作伪证而被起诉的前国家情报院院长赵太庸,在二审中被判处比一审更重的刑罚。法院推翻了一审对违反《国家情报院法》、毁灭证据等部分罪名作出的无罪判决。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审判长尹成植)19日以玩忽职守、违反《国家情报院法》等罪名,判处赵太庸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资格停止2年6个月。此前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此次刑期增加了1年。

 

法院认定,赵太庸在紧急戒严后,即12月6日至10日期间,多次举行记者会等活动,声称“前总统没有下令逮捕政治人士”,违反了《国家情报院法》规定的禁止介入政治义务。法院认为,赵太庸明知相关记者会内容不实,却为了削弱前国家情报院第一次长洪长源证词的可信度而散布虚假内容。

 

审判部解释称:“赵太庸的发言意在削弱支持弹劾前总统尹锡悦的主要依据,并进而形成对尹锡悦及支持他的国民力量党议员的支持。”法院还指出,他主动要求召开记者会,以不同寻常的方式传播虚假内容,却无法说明令人信服的理由,因此“只能认定其行为具有阻止尹锡悦被弹劾的政治动机和目的”。

 

此外,法院还认定赵太庸在安全屋会面时听到尹锡悦提及“非常措施”等内容,却作出了与实际记忆不符的陈述;即使看到或目睹了紧急戒严宣言书及其传递过程,仍作出与事实记忆不符的陈述,因此对相关作伪证罪也作出有罪判决。

 

审判部指出:“赵太庸在12·3紧急戒严当天收到与‘逮捕指示’有关的报告,却将不存在此类指示的虚假事实对外传播,直接参与了政治争论。”法院进一步表示:“国家情报院院长掌握着巨大的信息资源,因此更应保持高度的政治中立性和公正性。”并批评称:“被告人的行为严重辜负了国民希望国家情报院重新成为值得信赖的情报机构的信任。”

 

赵太庸因涉嫌在12·3紧急戒严期间听取前总统尹锡悦宣布紧急戒严的计划后,却未向国会报告等罪名被起诉。此外,他还涉嫌在紧急戒严后参与删除尹锡悦与洪长源之间通过保密手机进行通话的电子信息等。

 

孙胜贤 记者

国际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