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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确定明年最低工资上调7.2% 劳动界反驳称“太少”

新闻发布 [2025-11-11 12:00] 翻译: among2008@asiatoday.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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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太原省工厂/法新社

越南政府最终确定,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适用的各地区最低工资比现行平均上调7.2%。这是根据地区不同,每月上涨25万越盾(1万3875韩元)到35万越盾(1万9425韩元)的水平,是为了在暴涨的物价中保障劳动者最低限度的生活而采取的措施。但是劳动界遗憾地表示,这是达不到当初要求的9.2%上调案的水平,不足以赶上物价上涨率。

据VN Express和越南政府公报11日(当地时间)报道,越南政府前一天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施行令,并表示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政府根据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和物价,将全国分为4个区域,分等级适用最低工资。

包括河内、胡志明市、岘港、海防、芹苴等主要直辖市在内的1级地月最低工资上调7.1%至531万越盾(29.4705万韩元),包括其他省直属城市和主要工业园区在内的2级地月最低工资上调7.3%至473万越盾(26.2515万韩元)。此外,进行中级城市化的以县(郡)为单位的3级地区和农渔村及山区的4级地区也将分别上涨7.3%和7.2%,达到414万越盾(22万9770韩元)和370万越盾(20万5350韩元)。

最低时薪也将以同样的比率上调,一级地每小时从2.38万越盾(约1320万韩元)上调到2.55万越盾(约1415韩元)。

此次上调的最低工资将以企业所在的地区为基准适用。 如果一家企业在多个地区设有分公司,各分公司要遵守该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产业园区或出口加工区等横跨多个工资地区,就要义务性地适用其中最高水平的最低工资。

另外,不仅是工资制,即使是领取以周薪、日薪、产量为基础的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如果换算成工资或时薪,也不能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

此次7.2%的上调案是根据今年7月召开的国家工资委员会的讨论结果制定的。 当时,国家工资委员会委员长阮马英强表示:"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上调7.2%是合适的",但代表劳动界的越南劳动总联盟(VGCL)对此表示了强烈反对。

劳动总联盟坚持上调9.2%。 因为,虽然第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达到7.96%,经济指标是积极的,但油价和必需消费品价格暴涨,劳动者的实际生活困难正在加重。

结果,随着政府反映部分经营界的立场,最终确定上调7.2%,有人担心劳动者的生活水平改善效果会有限。越南政府自2000年以后共调整了20次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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