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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革新处·行政安全部26日宣布,《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修正案公布令已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Pixabay |
今后,育有"12岁以下"子女的公务员也可申请用于照料子女的育儿假。
人事革新处与行政安全部26日宣布,包含上述内容的《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法》修正案公布令已经国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修法首先上调了育儿假的适用子女年龄上限。此前,仅育有"8岁以下(小学二年级以下)"子女的公务员方可申请育儿假。修法后,育有12岁以下(小学六年级以下)子女的公务员同样可以申请育儿假。
此项改善措施的出台,旨在回应公务员在实际需要照料子女的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所面临的育儿需求。育儿假适用子女年龄上限的上调,计划于下月修正法律公布后即刻施行。
此外,本次修法还新设了"不孕不育假"。此前,有生育意愿的公务员为接受不孕不育治疗,不得不使用疾病假。根据本次法律修正,"不孕不育假"被单独列为独立请假事由,公务员可在有需要时申请。
不孕不育假将设置6个月的缓冲期,待《公务员任用令》等下位法规完成配套细则修订后方可施行。在修正法律施行前,因不孕不育治疗所需的假期仍可与以往相同,继续使用疾病假。
记者:李翰率